大连石化商储库增设安全智能监测一体化系统-临时
计划编号:
****
计划类别:
临时
计划时间:
2026-6
项目类别:
工程类
项目分类:
企业自定
项目名称:
大连石化商储库增设安全智能监测一体化系统
项目单位:
投资计划批复文号:
TEA026K001
项目概况:
大型石油储备库具有储存设施集中、储存量大、储存物料危险性高、事故救援难度大、事故后果严重等特点。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油库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标准规范越来越严,检查频次越来越多,督办整改越来越急,追责处罚越来越重,因此,必须提高认识、转变观念,认真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持之以恒依靠质量健康安全环保管理体系和技术手段,规范重大危险源管理,有效防范重大风险。为深入贯彻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市****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模式:
一单一招
标段数量:
1
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1:
**** 00:00
项目类别分类:
| 序号 | 大类编码 | 大类名称 | 中类编码 | 中类名称 | 小类编码 | 小类名称 |
|---|
| 1 | S01 | 工程建设 | S0103 | 设计 | S**** | 设计 |
| 2 | S01 | 工程建设 | S0103 | 设计 | S**** | 行业设计 |
| 3 | S01 | 工程建设 | S0103 | 设计 | S**** | 专业设计 |
| 4 | S01 | 工程建设 | S0104 | 施工 | S**** | 施工 |
| 5 | S01 | 工程建设 | S0104 | 施工 | S**** | 施工总承包 |
| 6 | S01 | 工程建设 | S0104 | 施工 | S**** | 施工专业承包 |
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大连石化商储库增设安全智能监测一体化系统改造项目的全部内容,具体包括: (1)项目管理,受招标人委托,代表招标人对安全智能监测一体化项目的建设(从施工图设计阶段到项目(预)转资阶段)实施专业化管理和服务,保证项目在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等各个环节顺利进行,实现“安全、质量、工期、投资、决算”控制目标。 (2)施工图设计,所有生产设施和辅助生产设施(含公用工程及其它配套设施)以及与大连石化商储库衔接,与依托外部公用工程衔接,临时设施等的详细设计、竣工图编制等相关技术服务内容。 (3)物资采购,乙采物资的采购与管理,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大连石化公司有关规定,进行供应商选择、实施采购、理化检验、验收、保管、发放等相关工作; (4)工程施工,包括线路工程、通信工程等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5)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专项评价及验收、参与投产方案编制,配合招标人完成试运投产、转资、结算、审计及竣工验收等工作; (6)最终以批复的基础设计及招标人确定的招标范围为准。
主要投标人资格要求:
7.1 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设计单位(或其分支机构);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的入库承包商且状态正常,并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承包商相关情况可通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实时查询; (4)****至投标截至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环境事件和质量事故 7.2资质要求 7.2.1建筑施工资质要求 (1)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7.2.2设计单位投标作为总承包单位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该工程项目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甲级资质;或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7.3 财务要求(适用联合体各单位) (1)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2)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2025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成立日期晚于****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7.4业绩要求 ****至投标截止日(以工程竣工报告为准),具有至少1项石油化工行业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完整的业绩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业绩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如有);工程合同主要页(协议书);项目开工报告或施工许可证;结算发票、Excel版发票清单和发票验真截图(发票金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开票时间至少早于投标截止时间30天);工程竣工(交工)验收证明文件,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 时间以工程竣工(交工)验收证明文件,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上记载的时间为准。完工、中交等未完成竣工验收的业绩不予认可。 (2)设计业绩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如有);工程设计合同主要页;结算发票、Excel版发票清单和发票验真截图(发票金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开票时间至少早于投标截止时间30天);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工程竣工、移交、试运行或其他证明文件。 (3)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或未按照指定格式提供证明材料的业绩将不予认可。 7.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 (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其他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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