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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计划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供地编号:****
项目名称:宁东化工新材料产业区A区东片区蒸汽管道项目
供地方式:协议出让
土地面积:0.4105公顷(6.16亩)
土地位置:管线起于原州****
土地用途:公用设施用地(供热用地)
出让年限:50年
二、该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主要新建蒸汽管线全长约2.1公里。
三、公告时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
四、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告时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意向用地。
地址:宁夏银川市****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点击登录查看 ****
五、意向用地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经营许可资质
六、确定供地方式
1.公告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确定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2.公告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价款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一次性缴纳。
2.建设要求。受让人应按照地块规划条件和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3.出让价款不含其他行政规费(税)。
附件:
1.宁东化工新材料产业区A区东片区蒸汽管道项目地块位置示意图
2.《用地申请书》
附件下载:附件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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