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呼和局集团公司运输部到发线防溜装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呼和局**** 点击登录查看到发线防溜装置公开招标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安全生产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呼和局集团公司运输部到发线防溜装置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安全生产费款源,履约期:按合同约定,采购范围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供应商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要求提交资料复印件。
3.3.供应商应提供2024年至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要求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提供近2年同类产品业绩,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2)供应商投标的到发线防溜装置须提供通过CMA认证或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国铁集团《铁道车辆停车防溜装置第1部分:内撑式停车防溜器》(TB/T3162.1-2007)标准出具的近四年内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同时提供运用1年以上良好的书面证明(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 08:00至**** 17: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招标采购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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