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项报废机器设备
| 项目编号: | **** | 资产类别(实物): | 设备 |
| 转让方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转让方代码: | ****4689XG |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转让方角色: | 出让人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咸宁市 | 挂牌价格(万元): | 17.0429 |
| 挂牌期间(天): | 10 | 挂牌日期: | **** |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交易方式: | |
| 转让事项说明: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5万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3、受让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全部的产权交易价款及全部的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4、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转让方委托的北京嘉瑞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资产转让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嘉瑞评报字(2026)第0069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5、受让方须在支付完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完成资产移交。受让方负责移交后的安全保管责任及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资产的毁损、灭失等风险),并自行承担标的的拆除、装卸、搬运、停泊等相关费用。6、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前须自行调查了解标的现状,本次标的按现状转让,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拒绝按现状接收。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并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对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资产的保管、移交、拆除、装卸、运输、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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