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海口市国贸大道嘉陵国际大厦22层整层公开招租 | |||||||||
| 项目编号 | ****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以2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共延长5个周期 |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6年11月3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年11月30日 | |||||||
| 标的简况 | ||||||||||
| 标的坐落 | 海口市国贸大道嘉陵国际大厦 |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招租楼层 | 招租面积 (㎡) | 竞租保证金 (元) | 挂牌底价 (元/月租金) | |||||
| 1 | 海口市国贸大道嘉陵国际大厦22层整层公开招租 | 22 | 1123.8 | 15000 | 15000 | |||||
| 租赁期限租金支付 | 租赁期限:2年; 租金三个月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 租金递增方式 | / | |||||||
| 装修期限 | 2个月免租装修期,装修期含租赁期内。 | 租赁押金(元) | 按两个月租金数额向出租方交付押金 | |||||||
| 标的状态 | 空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 房屋现状 | 1、配套设施齐全,处国贸片区交通发达便利,区域有宜欣城、友谊阳光城、上邦百汇城、国贸城、万象城、百方广场等多个大型商业综合体,区域临近万绿园。区域内办公社区成熟度高,有多达数十栋商业办公楼,为海口市主要金融商贸区。 2、标的资产有不动产权证,证载中钞华森实业有限公司名下,用途为商业服务业/办公,权证编号为琼(2022)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042865号。 | |||||||||
| 租赁期 限用途 | 1、房屋用途:承租方的经营范围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房屋所在社区、物业有相关要求的(如不能经营餐饮等),也需遵循相关要求。依法须经批准的经营,应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所有标的不得用于扰民、污染环境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经营项目。若因承租方使用房屋影响其他业主(人员),造成业主(人员)投诉、赔偿或行政部门罚款等相关责任和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 |||||||||
| 重大事 项说明 | 1.有关标的的资料(包括但不限文字及图片资料)是对标的的一般性介绍,仅为参考性说明,不构成对标的的担保。标的任何瑕疵及风险不影响成交结果。 2.意向承租方竞租前须自行前往项目现场查看、了解标的有关情况,报名即认可标的情况,而后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对标的提出异议或者终止交易、提出权利要求等,项目成交后,如因承租方原因不签署《租赁合同》或者因为承租方原因违反有关政策法规、导致不能完成交易的,由此给交易各方造成的损失及影响由承租方承担。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见评估报告 | ||||||||
| 评估基准日 | 2026年3月26日 | |||||||||
| 评估机构 | 北京建亚恒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 出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中钞华森实业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46000028401506X3 注册地:海南省海口市高新开发区药谷三路1号 法定代表人:王炳强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
| 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 出租方 决策文件 | 经理部会议纪要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判断是否满足办理营业执照的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意向承租方报名应缴纳相应的竞租保证金(具体数额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如未竞得,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确认为承租方后10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若在10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3、租赁押金的支付及结算:《租赁合同》签订时,承租方应按首年2个月租金数额向招租方交付租赁押金,租赁押金由承租方转账至招租方指定账户。《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方无任何违约和欠税、费等行为,招租方将租赁押金无息返还给承租方。 4、该房屋的清场由招租方负责。自房屋交付后,凡涉及用水、用电相关问题均由承租方负责办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若对房屋进行改造,不得破坏原有的建筑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通过招租方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成后,须经承租方、招租方和施工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后方可经营开业。 6、承租方应根据租赁房产的现状加装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以确保人身和财务安全,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如不履行,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人身和财务损害,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否则将视为承租方违约。 8、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 |||||||||
| 标的交割 | 按《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 |||||||||
| 特别告知 | 1、房产按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公告期内,意向承租方须亲自查看项目标的,特别提醒,未查看的意向承租方视为对本次招租的标的现状已确认。 2、标的按现状招租,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海南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海南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转让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3、招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
| 其他相关规则与报名手续 |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3.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4.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租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该竞价系统不支持同一个账号多端登录同时竞价,请勿执行与竞价过程无关的操作。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 现场展示 | 海口市国贸大道嘉陵国际大厦22层 |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招租公告期满日17:00止 | |||||||||
| 报名手续 | 竞租人须在自公告之日起至招租公告期满日17:00止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双方签约后多退少补,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 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2年总租金的2.5%,由承租方承担(不低于1000元)。 | |||||||||
| 竞价安排 |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 1 | 海口市国贸大道嘉陵国际大厦22层整层公开招租 | 2026年11月3日9:00 | 挂牌期截止次日9:00 | 200元 | 120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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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 | **** 技术支持:信息部**** **** | |||||||||
| 单位地址 |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 2.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二楼 3.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号窗口:三亚市吉阳区东岸一路旅文﹒三亚总部港A3栋8楼口 | |||||||||
| 其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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