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 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本次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转让标的,符合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 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 我方承诺按照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7.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
| 项目名称 | GZCQ2026764兴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一批罚没车辆公开转让网络竞价 | ||
|---|---|---|---|
| 项目编号 | **** | 监测编号 | |
| 转让底价 | 32.44 万元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11-03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11-19 |
| 项目概述 | GZCQ2026764兴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一批罚没车辆公开转让网络竞价,详情请下载“附件资料”。 | ||
| 标的状态 | 报废 | 机动车品牌 | 详见拍卖文本资料 | ||||||||||||||
|---|---|---|---|---|---|---|---|---|---|---|---|---|---|---|---|---|---|
| 原车牌号码 | 详见拍卖文本资料 | 车架号 | 详见拍卖文本资料 | ||||||||||||||
| 登记日期 | 购置日期 | ||||||||||||||||
| 颜色 | 详见拍卖文本资料 | 使用年限 | 详见拍卖文本资料 | ||||||||||||||
| 数量 | 1211 | 行驶公里数(万公里) | 详见拍卖文本资料 | ||||||||||||||
| 年检至 | 权证 | 无 | |||||||||||||||
| 详细信息 |
| ||||||||||||||||
| 转让方名称 | 兴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60733MB053888X9 | ||
| 是否联合转让 | 否 | ||
| 注册地(地址) | 经营规模 | ||
| 企业类型 | 其他 | 经济类型 |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刘耀辉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 为了确保交易正常进行,请务必使用 Windows10 及以上操作系统自带 Edge v108+,谷歌 v108+,360 安全 v14+,360 极速 X22+版本浏览器参与项目报名和竞价,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如遇网络不稳定导致竞价页面停滞,请手动刷新网页。采用其他浏览器导致报名、竞价等网络交易竞价活动无法正常开展的责任和后果由行为人承担。 | |||
|---|---|---|---|---|
| 交易条件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 交易方式具体内容 | 本次拍卖仅限采用CA数字证书报名参与竞买,拍卖方式采用网络竞价增价竞买,自由竞价,价高者得。 竞价过程中,竞买人(竞租人)应当认真严肃地进行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 |||
| 受让登记(资格)审核 | 不需要审核 | 意向方报名及竞价条件 | 需要CA |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是否允许自然人报名 | 是 | |
| 保证金设定 | ||||
| 是否收取保证金 | 是 | |||
| 保证金金额 | 7 万元 | |||
| 保证金交纳开始时间 | 报名即缴纳 |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报名)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保证金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不支持支付宝、微信、银联云闪付转账) | |||
| 保证金交纳账号 | **** |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关于保证金有关事项的提示与约定 1、报名竞买,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竞买保证金从报名人的银行账户(要求报名人与银行账户名称同名)转账支付至开户名为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从系统“保证金缴纳银行”列表中选取;账号:**** | |||
| 价款支付要求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价款支付要求 | 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清拍卖成交价款,成交价款转至委托人指定账户。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竞买人的竞买条件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或其他机构(法律规定不能竞买的除外)均可报名参加竞拍。 2、不接受联合体经营商竞买。 3、竞买人必须办理江西CA数字证书(已办的使用原CA证书)。 4、需要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勾选相应选项,并填写受托人相关身份信息。受托人在该标的竞买活动中所做出的承诺、签署的合同或文件,委托人需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二、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带车牌拍卖,原车号牌由相关部门统一注销,不作任何留存或转移。竞拍成交后,买受人仅限依法合规对标的物进行报废拆解处理,严禁拼装、组装、整车对外销售、出租、出借及上路行驶等违规操作。因违规操作产生的一切行政处罚、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赔偿金)及相关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全部承担,与拍卖人、委托人无任何关联。情节严重的,拍卖人及委托人有权追究其全部违约责任。具体情况见拍卖标的物交割清单P21-P57页 2、标的品质、规格、数量、性能、新旧程度等全部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当自行实地踏勘、现场看样、核实标的情况。拍卖人与委托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一经应价、报价,即视为充分知晓并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及所有瑕疵。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车况不符、数量偏差、资料不全、零部件缺损、实物与公示资料不一致等)拒付价款、拒收标的或反悔退标。若违反,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人及委托人有权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同时保留追索额外损失的权利。 3、买受人在标的物拖离、吊装、运输、清理、拆解等全过程中,须服从委托人停车场的现场管理,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及环保操作规范。相关作业产生的吊装费、运输费、清理费、拆解费、办理手续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作业期间如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环保事故及各类安全事故,所有责任、损失及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关。 4、履约保证金: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须一次性缴纳¥50000元履约保证金至委托人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在买受人提交全部合法有效的报废佐证材料及回收资料后,且无任何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安排一次性无息退还。若买受人存在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拍卖结束后,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全部相关款项,并与委托人办理完毕标的交接手续之日起20日内,将全部标的物清运离场。若因委托人原因延迟交接的,自委托人通知可交接之日起计算。买受人逾期未清运、未受领标的物的,除承担实际产生的场地保管费用外,还须按 1000 元/日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相关款项缴入委托人指定账户。 6、买受人成功竞得标的后,须直接对标的进行报废处理,不得转售、转借他人或用于其他用途,且须委托具备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格认定》证书的第三方拆解企业进行规范拆解报废。 7、买受人须与委托人办理完标的交接手续之日起50日内,完成全部标的物合规拆解处置,并向委托人提交合法有效的报废佐证材料及回收资料(含但不限于回收证明、拆解证明、证照齐全的注销证明、部分拆解图片、部分拆解视频等)。逾期未提交或拒不提交相关材料的,履约保证金均不予退还,同时追究买受人相应法律责任。 8、本次拍卖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印花税等)、手续办理相关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自行申报缴纳。委托人不向买受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发票,不承担任何相关税费及费用。 9、本次标的车辆存放时间较长,可能存在数量偏差、车况老化、零部件缺损、实物与清单不一致等情形。所有公示资料、资产清单、现场照片均仅供参考,不作为交付依据。本次为现状拍卖、现状交付,不作调价、不作补差、不作退标处理。竞买人自行现场查勘确认,参与竞买即视为认可全部现状。成交后,如实物与参考资料存在出入,不调整成交价格,不影响成交效力,买受人不得拒收、退标或主张索赔。 三、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仅限采用CA数字证书报名参与竞买,拍卖方式采用网络竞价增价竞买,自由竞价,价高者得。 四、起拍价、竞买保证金、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及加价幅度 标的起拍价:324400元,竞买保证金:70000元。 自由竞价时间为10分钟,延时竞价周期为120秒,加价幅度为500元/次。 五、本次拍卖相关时间 1、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1月19日17:00止。 2、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9日17:00止。 3、竞价时间: 标的:2026年11月20日9:00开始。 六、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1月19日17:00止。 2、标的展示地点:兴国县申龙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停车场。 3、查看标的联系电话: ****;浏览器使用自带 Edge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 6、竞买人如需要指导办理报名的,请与拍卖人联系,拍卖人可协助竞买人完成相关报名及竞价工作,但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如在办理中遇到技术故障请联系北京中百信****、****。 7、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网站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应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受让项目存在或可能发生的费用和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 8、对于因不可抗力或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综合产权交易系统异常等情况,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咨询电话 1、兴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 2、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3、赣州市圣保耀拍卖行有限公司:**** ****。 4、技术支持:(注册和登录相关问题)****。(系统操作咨询)****、****。 十、详情请登陆下列网站并参见《拍卖资料》 1、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2、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综合产权交易系统(https://**** 3、赣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 | |||
| **** | 自公告次日起 12 个 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牌个周期,已延长个 工作日 | ||
| 交易时间/竞价时间 | 2026-11-20 09:00:00 | 交易地点 | |
| 产权方(代理机构)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手机号 | ****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联系地址 | ||
| 材料名称 | 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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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 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复印件 | 报名时是否上传电子版 | 模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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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