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燕律师团队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
索赔公告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李明燕律师团队现正在代理三星新材 (603578)的索赔诉讼事项,本团队将继续接受三星新材 (603578)投资者相关索赔纠纷的委托,请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尽快与本团队取得联系。
索赔依据
2026年11月4日,三星新材 (603578)公告: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1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索赔条件
初步认为:
于2026年11月4日之前买入三星新材 (603578)股票,并于2026年11月4日之后卖出或继续维持且亏损的投资者,目前可发起索赔。
材料准备
一、买卖上述股票全部对账单或交割单原件;
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注意事项:对账单原件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对账单内容包括:投资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证券账户号码、买卖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目前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还须出具库存股的情况。
二、投资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证券账户开户确认证明原件;
四、委托代理手续。
律师费用
采取风险代理,投资者前期无需支付律师费用,胜诉后收到赔偿款后再支付即可。
温馨提示:本文内容为转载的内容,信息准确性与完整性由原发布方负责。平台仅提供信息传播渠道,不对此类内容的真实性、专业性及适用性承担保证责任,仅供用户参考借鉴。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