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浙江省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 车辆承修单位遴选
二、项目编号: ****
三、项目概况: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 1 | 车辆承修单位遴选 | 根据采购单位的需求提供现场或场外服务:整车修理、总成修理、小修保养、专项维修和应急维修等项目,主要包含:机修(发动机、变速箱、底盘、悬挂系统、油路)、四轮定位、钣金喷漆、汽车美容、车辆保养等。 | 浙江省舟山市,采购人指定 | 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 |
| 说明: 1、★本项目维修工时单价以下浮率进行报价,按照《浙江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浙交[1999]497号、浙价费[1999]468号文)为基准,进行下浮率报价; 2、★维修材料价格=供应商提货价*(1+材料加价率),材料加价率报价区间范围:0%<报价≤10%;供应商提货价应以提货发票及配件清单为准。 3、本项目年度维修量约15万元(含税),该预算金额仅供报价参考,最终服务量以采购单位实际需求为准。 注: (1)★结算价=按照《浙江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为基准的维修工时单价*[1-报价下浮率(%)]+供应商提货价*(1+材料加价率)。 (2)★维修工时单价下浮率报价区间范围:0%≤报价<100%,供应商自行报价。 | |||||
项目预算: 15万元/年,含税 。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 具有有效的汽车整车维修(汽车维修企业)二类及以上资质证明 。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6年11月6日至11月13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二)申领地点:线上领取,审核通过后发放。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近3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任意1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具有有效的汽车整车维修(汽车维修企业)二类及以上资质证明,提供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凭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1.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将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2.采购机构邮箱:****
3.报名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五)招标文件售价: 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6年 11 月 19 日09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 11 月 19 日09时30分。
(三)报价地点:详见谈判文件 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6年 11 月 19 日09时30分。(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谈判地点:详见谈判文件 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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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地 址:舟山市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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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