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政策动态,
招标采购行业的一周大事都在这里了。
国务院办公厅
招投标向守信企业倾斜
《关于建立企业信用状况
综合评价体系的实施方案》

4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的实施方案》,明确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包括公共信用评价和市场化信用评价,公共信用评价结果由高至低划分为“A”“B”“C”“D”四级并按规定公示,鼓励经营主体在招标投标等市场活动中为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提供优惠或便利措施,支持征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将公共信用评价结果纳入市场化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同时完善信用修复后的评价更新调整机制、畅通异议申诉处理渠道,规范信用评价管理,以信用评价助力招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建设。
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
评标专家入库和抽取管理细则》
近日,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印发《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评标专家入库和抽取管理细则》的通知,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细则主要调整包括:一是重新明确管理主体,省评标专家库组建单位由省发展改革委调整为省政务和数据局,日常维护管理机构调整为省政务服务数据事务中心;二是完善入库审核流程,由日常维护管理机构统一审核,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材料,将测试环节前置,明确申请人应在聘期届满前3个月内提出续聘申请;三是细化专家抽取规定,明确当符合抽取条件的在库专家数量不足拟抽取数量的3倍时,应修改抽取条件,抽取应在评标开始前1个工作日内进行,增加“评标专家到达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主动提出退出评标活动”等2种补充抽取情形;四是优化部分条款表述,明确评标专家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在集合时间之前2小时办理请假手续。下一步将升级改造省评标专家库,对接国家互联组件,探索专家智能抽取。(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
远程异地评标全覆盖
跨省联动同步启动
3月30日,吉林省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广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施工类达1000万元、货物类800万元、服务类400万元等情形,原则上应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技术复杂等特殊原因不宜采用的,招标人须书面说明。要求建立评标专家库和评标场所工位共享目录,界定主副场行政监督责任,加快推广跨省远程异地评标,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长春、吉林、四平三市交易中心作为常态化跨省副场,各确定10个以上评标工位。同时强化宣传培训,建立远程异地评标月调度机制。其他事项按《吉林省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印发
建设工程招标人负面行为清单
近日,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印发《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负面行为清单》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厦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强化对招标人的行为约束,推动招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公开透明运行,明确招标人多项禁止行为,包括不得设置倾向性条款内定中标人、不得泄露招投标保密事项、不得组织协助投标人违规投标、不得干扰评标委员会正常评标、不得与投标人就招标项目进行实质性谈判、不得在开标前传递投标信息给其他投标人等。(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发布招投标自查报告编制指引
近日,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发布房屋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公平性自查报告编制示例的指引(2026年第4期),为房屋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公平性自查报告的编制提供示例指引,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全过程公平性自查工作。(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