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四撮房村新建围墙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文件: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
变更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承诺。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项1.供应商应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提前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CA,CA用于制作标书时盖章、加密和开标时解密(CA办理流程及驱动下载参考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等具体操作步骤,供应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
2.供应商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及其他相关操作说明,详见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下载专区--系统操作手册--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3.《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质疑供应商应法定代表人(授权人)持有书面质疑函(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函)送达至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处,不接受快递等其他方式送达的书面质疑函(书)。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龙江县****
联系方式:0452-5471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鲁商铂悦公馆商服C栋3层3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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