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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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集美新城机械工业集中区灌口南路与旧 324国
道交叉口工程(施工)
招标阶段 施工
修改、澄清(答疑)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施工图纸部分修改,修改后的施工电子图请在电子招标平台“后审项目澄清与
修改” 中“其他文件”的“其他”中下载。
二、因图纸修改,本工程编制日期为 2022 年 07月 28 日的工程量清单作废,以本答疑发
布的编制日期为 2022年 08 月 05 日的工程量清单为准。请各投标人认真核对,新工程量清
单请在电子招标平台“后审项目澄清与修改”中的“工程量清单文件”中下载。
三、本工程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补正表“第 14项 补充条款--21.9条款”修改为“承包
人应配合代建单位做好扬尘防治检查、双随机检查的日常工作及代建考勤。”
四、本工程招标文件删除专用合同条款 15.3.2条款中的“发包人在退还质量保证金的同
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利息。”
五、本工程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 20.4条款修改为“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
按下列第(2) 种方式解决:(1)向发包人所在地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 工程所在
地 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七章-第六节-其他要求-2条款修改为“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3个月内承包人应上报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工程竣工结算经发包人审核后报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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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2年 08月 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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