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应答人资格要求如下:
1.主体登记要求:投标方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选的,须提供其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对其参选承担连带责任的授权函,授权函中须加盖其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公章。同一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及其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的, 投标均无效。
2.项目业绩:类似项目单项合同金额或一个框架内的下订单累计金额应:不少于50万元(含税)。合同实际签订日期应为****起至应答截止日期之前,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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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项目指合同采购内容为“平台开发”、“系统开发”、“软件开发”同类型案例。
3.项目要求:(1)供应商必须承诺严格按照本项目技术规范书应答组建项目团队,并承诺入场前接受我方对项目团队成员(包括项目经理和全体项目成员)的符合性验证。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换项目团队成员,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相应人员或终止合同,并将严格按照《中国移动贵州****
(2)卖方必须承诺中选后将严格按照买方实际COSMIC评估工作量进行结算,结算金额不超框架上限
4.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应答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资格证明材料,可提供以下四种证明材料之一:
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扫描件,如税务机关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等;
②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或营业执照扫描件;
③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信息截图;
④一份近期对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6.控股管理关系:投标厂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包投标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7.不得存在的情形: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财产被接管,财产被冻结且影响履约能力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的(类似项目因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出现以下情形之一:1)行政监督部门在网站上发布处罚公告且处罚金额达到合同金额50%以上的;2)被中国移动纳入严重负面行为或特别严重行为的);
(5)应答人产品或服务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或点击登录查看在禁止合作期内的;
(6)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中标资格的(不受地域限制)。(核查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条款及工信部网站违法失约信息,“信用中国”网站:http:****,工信部网站:https:****)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在最近三年内(****至应答截止日期);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核查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条款及工信部网站违法失约信息,“信用中国”网站:http:****,工信部网站:https:****))。
(8)应答人为失信被执行人;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核查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
2)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答人需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声明函。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针对(5)至(8)按规定的方法进行核查。
8.代理商要求:不接受代理商;
9.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