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湾核电站 7、8 号机组及徐大堡核电厂 3、4 号机组过滤装置设备采购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田湾核电站 7、8号机组及徐大堡核电厂 3、4号机组过滤装置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
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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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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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期:2023 年 05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2023 年 05 月 29 日 17 时 00 分
本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已独立完成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情况如下:
工期/交货
投标报价 项目经理 资格能力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质量承诺 期
(万元) 条件
承诺 名称 证书 证书编号
武汉海王新能源工程技术 满足招标文 满足招标文 满足招标
1 230 / / /
有限公司 件要求 件要求 文件要求
河南核净洁净技术有限公 满足招标文 满足招标文 满足招标
2 310 / / /
司 件要求 件 要求 文件要求
评标情况:本项目于 2023 年 05 月 11 日在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 14 号院首科大厦 A座 16 层东区第一会议室进行了评标,共有武汉海
王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河南核净洁净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三能联创科技有限公司 共 3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了投标文件。
经过综合评价,评标委员会一致推荐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为:第一名武汉海王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第二名河南核净洁净技术有限
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 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2. 必须提交异议函,并包括下列内容:
(1) 异议人的联系人、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授权委托人签字)、身份证复印件;
(2) 具体异议的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
(3) 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4) 原件提交我司异议处理部门。
3. 下列异议将不被受理:
(1) 异议提出人提出的异议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2) 超出异议申请时效的;
(3) 异议人非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且与招投标活动无直接利害关系;
(4) 未提供与异议相关证明材料;
(5) 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6) 前述异议已经做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申请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7)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等程序的。
4.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如发现有该行为的,中核(上海)供应链
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取消其一定期限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纪检监督部
电 话:**** (本号码为异议受理专线,不受理无关事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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