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 | 竣工规划资源验收合格证 | 编号:沪浦规划资源验(2024)JA****057 号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上海市****
特发此证 | 发证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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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单位(个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建设项目名称 | 博康智能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总部、智慧云及主动感知的智能前端产业化基地项目 | 项 目 代 码 | | 建 设 位 置 | 金桥出口加工区汽车配套用地3-3地块部分地块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 沪浦规建金(2015)FA****43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 |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编号 | 沪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合同补(2021)545号 | 用地批准书编号 | 沪浦规地金[2012]EA****18 | 不动产权证号 | 沪(2021)浦字不动产权第039421号 | 用地面积(㎡) | 18719.8 | 建设项目验收规模 | 建筑面积(㎡) | 总建筑面积(㎡) | 计容建筑面积(㎡) | 地下 | 地上 | 18124.5 | 22719.3 | 40843.8 | 22190.0 | 附图及附件名称: 1、《关于核发博康智能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总部、智慧云及主动感知的智能前端产业化基地项目项目的决定》。2、《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规划资源验收项目表》。3、竣工规划资源验收合格附图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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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事项: | 一、本证是经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规划资源验收合格的法律凭证。 二、凡未取得本证的建设项目,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机构不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三、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交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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