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略)
二、项目名称: **县职教园区二期项目设施设备采购(第一批)计算机网络实训室、工业机器人实训场、服装加工实训室等设备采购3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略)6层604室
中标金额:(略)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略)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略) 品牌:(略) 规格型号:(略) 数量:(略) 单价:(略)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时龙(组长),丁颂群、张亚宁、陈伟、汪志初(业主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略),代理费收费金额:2.6万元
七、公告期限:(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略),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略)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略)。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县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略),书面质疑材料(略):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略)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略),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经济开(略)
地 址:**县头铺镇城南工业区兴潼路20号、**县城关镇**路8号政府办公大楼3楼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省**市**明珠路35号水晶国际大厦C号楼十七层(略)
联系方式:(略)
3. 项目(略)
项目联系人:钱锋、黄影(采购人)、杜恒(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略)、(略)(采购人)、(略)(采购代理机构)
十、附件
1.分项报价表
2.投标响应表
3.评审(略)
3包附件.rar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