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略) |
地址:(略) |
|
代理机构 |
名称:(略) |
地址:**省**市**县**经济开发区歌场路与G235交叉路口 |
|
项目名称 |
**经济开发区十字园区绿色印染产业园项目EPC二标段 |
项目编号 |
LXX-GC-GK-(略) |
开标时间 |
2024年05月17日0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道其建设工(略)(联合体成员: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地址:**省**市**县**经济开发区(略) |
|
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1.80%;施工费报价:下浮率13.22% |
|
工期:(略) |
|
质量标准:(略) |
|
综合得分:(略) |
|
项目负责人:张喜云(施工负责人)、崔洪升(设计负责人) |
|
相关(略):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
证书编号:皖(略)、CS(略)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施工(略):四里河水体达标整治工程-初期雨水截流调蓄处理工程 设计负责人业绩:**市辛安河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设计,**葫**流域综合整治工程(设计) |
|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建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市政(略)(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井岗路68号自主创新产业基地7(略) |
|
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1.80%;施工费报价:下浮率14.05% |
|
工期:(略) |
|
质量标准:(略) |
|
综合得分:(略) |
|
项目负责人:朱**(施工负责人)、蒋丽君(设计负责人)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
证书编号:皖(略)、CS(略)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略)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施工负责人业绩:**运河新城槐树湾路、春湾路(原银湾路)道路工程 设计负责人业绩:**市(小曹娥)城市污水处理厂三期二批(二阶段)扩建工程,****奉贤西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四期建设工程 |
|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铁第六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省**市**雨**路88号、**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36号 |
|
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1.80(略):下浮率11.50% |
|
工期:(略) |
|
质量标准:(略) |
|
综合得分:(略) |
|
项目负责人:甘国贞(施工负责人)、张润斌(设计负责人)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
证书编号:皖(略)、CS(略) |
|
响应招标文(略)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施工负责人业绩:**经济(略)道路新建工程 设计负责人业绩:****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历史遗留污泥暂存场整治项目二标段工程设计,**县沱江流域生态修复及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略)(单位、否决依(略)) |
中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均违反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1.4.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略) |
公示时间 |
2024年05月17日-2024年05月20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略),招标代理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略)。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县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略)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略)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 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略): (1)异议人的(略)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略)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 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略)市工程建设 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略) (4)异议事项含有主(略) 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略),无 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 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