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水利]**水利一分公司2023年**新站高新区“ 小田变**”工程二十埠河廊道片区工程施工劳务标段2中标候选人公示
(略)对**水利一分公司2023年**新站高新区“ 小田变**”工程二十埠河廊道片区工程施工劳务标段2进行招标, 并于2024-05-17 09:00:00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 |
特此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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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ACEG-(略) | |
标段(包)名称:**水(略)小田变**(略)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人:(略)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 |
第一中标候选人:(略) 公示期限:(略) 异议申诉: 投标人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应在公示期限之内,向**水利招标中心提出,联系电话:(略);如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在做出答复之日起三天内向**水利纪检监察室提出,联系电话:0552-(略),邮箱jiancha(略)@qq.com。 (一)投诉(略),必须向招标部门或纪检监督部门提交书面的投诉书。投诉(略)。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摁手印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有(略))签字并加盖公章。投诉书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投诉书必须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略)电话等; 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或投诉和投诉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3.具体、(略) 4.投诉事项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提起投诉的日期。 (二)虚假(略)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受理(略),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集团公司采购活动: 1.捏造(略) 2.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 3.一年内累计两次投诉被查不属实的; 4.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或者无法提供证据的合法来源;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