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 古楼镇骑龙村、山林村人居环境综合改善工程(第一阶段)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32 | |||||||||
项目编码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 ||||||||||
中标人 名称 | 工程 概况 | 合同 工期 | 质量 标准 |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 合同签订金额(元) |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 履约担保金额(元) | |||||
保函 | 现金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银行保函 | 保证保险 | 担保保函 | |||||||
重庆市恒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1.灌溉水渠提升工程。2.自来水管网延伸工程。3.排污管网工程。 4.排洪渠治理工程。5.公路路面硬化工程。 6.路灯安装工程。 7.步道硬化及健身步道改建工程。 | 180日历天 | 合格 | **** | ****.32 | 杨凤、杨金华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高级 工程师 | 渝****2341、**** | √ |
注:1.招标人及中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