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001-001
二、合同名称:3处大门门岗专人24小时轮流值守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3处大门门岗专人24小时轮流值守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盘锦市****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辽宁金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3处大门门岗专人24小时轮流值守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一)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派出的保安员的岗位设置具有决定权,可对成交供应商的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意见和建议。(二)投标人应针对本 项目建立保安服务方案,以及组织架构、人员录用等内容的具体规章制度。(三)成交供应商派出的保安员必须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证》。本项服务的3处大门均在野外,无水、电、气、暖等设施,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3个门岗位需12保安和1名管理人员,共计13人,保安员要求男性,具体岗位分配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协商配置。人员素质要求身体健康,年满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四)保安员岗位实行24小时轮班制度,每天早晚进行两次刷脸考勤。成交供应商在日常管理中要建立交接班、请(休)假等登记制度,采购人有权查阅记录。在岗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睡岗、空岗、漏岗、不准迟到、早退,不准饮酒,不许酒后上岗。(五)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使用要求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保安员。采购人提出更换要求并与成交供应商协商,协商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六)若发生劳动争议或出现伤、病及意外死亡情况时,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七)成交供应商应为保安员配备保安员服装及统一的保安服务标志、通讯器材、保安器械、考勤机等装备。(八)本项目不得转包。a(九)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发放工资,工资不得低于盘锦市****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388,000.00元
合同金额:388,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