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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川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厂)运营维护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甘肃金昌 2025-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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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川区****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金川区****

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包

是否废标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评审报价/评审得分

包1

大禹农村环境基础设施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天津市****

59.8

89.4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供应商名称

名称

服务时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范围

大禹农村环境基础设施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金川区****

2年

本项目拟采购金川区****

合格,并满足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以及相关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标段

专家

包1

唐淑丽,孙占云,李庆,赵延昌,吕致宝(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为基础,实行市****

收费金额:1.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投标并按时提交了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共有3家,分别为中舰建筑工程(天津)有限公司,大禹农村环境基础设施运营服务有限公司,莱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述3家供应商全部通过了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和排名情况为:大禹农村环境基础设施运营服务有限公司综合得分89.40分,排名第一;中舰建筑工程(天津)有限公司综合得分60.93分,排名第二;莱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得分57.95分,排名第三。综上,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审报告中推荐的候选供应商情况,确定排名第一的大禹农村环境基础设施运营服务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中标人。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金昌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甘肃省金昌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安生睿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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