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单位: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审内容 | 得分 | 备注 |
1 | 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不得恶意报价 | 20 | 所有参与单位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最接近评标基准价的得20分,第二接近的得18分,第三接近的得16分,依次递减2分。 | ||
2 | 在藏有固定办公场所 | 4 | 参与单位在藏有固定办公场所(需提供房产证或租房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 | ||
3 | 人员配备 | 10 | 参与单位持有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工作证4名及以上得10分,3名得6分,1—2名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人员配备与造价师不重复计分) | ||
4 | 本公司造价师证明材料 | 10 | 有注册在本公司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每提供1名得5分,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每提供1名得2.5分,其它不得分,最高得10分。(人员配备与造价师不重复计分) | ||
5 | 业绩 | 25 | ****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招标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5分,最高得25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代理合同)。 | ||
6 | 应急处理预案 | 25 | 针对本项目的应急处理方案内容完整、编制规范、完全符合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要求的得25分,内容较为完整符合要求得15分,内容不完整且无编制说明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 | ||
7 | 吸纳当地大学生就业 | 6 | 吸纳日喀则籍大学生就业的1名得6分,最高6分。需提供身份证明、劳务合同及近6个月社保证明,否则不得分。 | ||
小计 | 100 |
注:参选人有提供虚假材料的,列入日喀则市教育不良行为记录名单,3年内禁止参与本单位招标采购代理比选。
评分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