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博州10万千瓦储热型光热配建9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标段七:100MW光热项目PC总承包(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开始时间:****16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3时59分59秒
本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博州****
一、评标情况
001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博州10万千瓦储热型光热配建9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标段七:100MW光热项目PC总承包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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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甘肃省安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25887.513266万元(人民币)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 | 中国电建集团四川工程有限公司 | 125988万元(人民币)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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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甘肃省安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孙张绪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甘****0598 |
2 | 中国电建集团四川工程有限公司 | 黄喜龙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川****7113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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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甘肃省安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2 | 中国电建集团四川工程有限公司 |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电话:****)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 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
三、其他公示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甘肃省安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恒基能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国电建集团四川工程有限公司与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新疆自治区博尔塔拉州博乐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北京市****
联系人:杨泽华、李国强、王明莹、塔羽亭
电话:****、****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