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余市城区2025年排水管网改造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 扶余市城区2025年排水管网改造工程(设计) | 项目编号 | **** |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扶余市城区内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工程类别 | 建筑面积 | 13405.57 | 投标最高限价 | 599450 | ||||||||||||
开标日期 | **** 09:00:00.0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一 | |||||||||||||||
中标工程范围 | 本项目对扶余市****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资质等级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投标报价 | 综合评标得分 | ||||||||||||
第一名 | 正道设计有限公司 | 市**** | 符合国家现行设计的相关规范和标准 | 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具体设计周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 479500元 | |||||||||||||
第二名 |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符合国家现行设计的相关规范和标准 | 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具体设计周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 527516元 | |||||||||||||
第三名 | 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市**** | 符合国家现行设计的相关规范和标准。 | 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具体设计周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 506500元 |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职称 | 注册执业资格 | 评审专业 | |||||||||||||||
评委1 | 高级工程师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设计 | ||||||||||||||||
评委2 | 高级工程师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造价 | ||||||||||||||||
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 | **** 至 **** |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联系人 | 王璐 | 联系电话 | **** | ||||||||||||||
行政监督部门 | 扶余市**** | 联系人 | 于雷 | 联系电话 |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符合初步评审标准要求或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
1 | 正道设计有限公司 | 铁岭县**** | 惠水县城排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设计 | |||||||||||||||
2 |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津潍高铁滨海东站配套排水管网工程 | 津潍高铁滨海南站配套排水管网工程 | |||||||||||||||
3 | 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榆树市城市灾后排涝治理工程建设项目(设计) | 榆树市****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
1 | 正道设计有限公司 | 铁岭县**** | 惠水县城排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设计 | |||||||||||||||
2 |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津潍高铁滨海东站配套排水管网工程设计 | ||||||||||||||||
3 | 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榆树市城市灾后排涝治理工程建设项目(设计)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职称证书 | 注册执业资格 | 证书编号 | 纳入评审计分获奖情况 | ||||||||||||||
1 | 正道设计有限公司 | 熊皓南 | 高级工程师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 | // | ||||||||||||
2 |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赵光辉 | 高级工程师 | 结构工程 | 046322 | // | ||||||||||||
3 | 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赵伟光 | 正高级工程师 | 道路与桥梁 | ****A0187 |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 ||||||||||||||||
形式 | 承保银行或担保公司名称 | 经营地址 | 联系电话 | |||||||||||||||
1 | 正道设计有限公司 | 电子保函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广东省珠海市**** | **** | |||||||||||||
2 |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电子保函 |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瑞祥支行 | 吉林省长春市**** | **** | |||||||||||||
3 | 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电子保函 | 东北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省长春市**** | **** | |||||||||||||
详细评审环节中标候选人技术标得分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得分 | ||||||||||||||||
1 | 正道设计有限公司 | 34.6 | ||||||||||||||||
2 |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33.4 | ||||||||||||||||
3 | 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1.70 | ||||||||||||||||
1.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表中“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证书编号只填写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是指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
5.表中所填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