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名称:下渚湖乡村振兴共富项目—乡村振兴共富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玉屏路与下仁公路连接线)-通信线路迁改服务项目
标的名称:下渚湖乡村振兴共富项目—乡村振兴共富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玉屏路与下仁公路连接线)-通信线路迁改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下渚湖乡村振兴共富项目—乡村振兴共富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玉屏路与下仁公路连接线)-通信线路迁改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确保下渚湖乡村振兴共富项目—乡村振兴共富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玉屏路与下仁公路连接线)的顺利进行,需对本项目建设涉及的通信线路进行迁移改造。《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四十九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改动或者迁移他人的电信线路及其他电信设施;遇有特殊情况必须改动或者迁移的,应当征得该电信设施产权人同意,由提出改动或者迁移要求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改动或者迁移所需费用,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浙江省人民政府第342号《浙江省通信设施建设和保护规定》第二十五条…确需改动或者迁移的,应当事先征求通信设施所有人或者使用人的意见,协商确定通信设施改动或者迁移事宜,并承担所需的相关费用。
本项目通信线路产权人分别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德清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德清分公司和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德清分公司。根据上述法规和规定,本项目实施需取得上述三家单位的同意。上述三家单位共同委托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湖州市****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
地址:湖州市****
三、公示期限
****至****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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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通信专家论证意见.pdf (2.9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