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点击登录查看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代小丽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现将集体所有的位于点击登录查看龙门路13-6号门面房屋,以公开招租的方式租赁给乙方经营使用,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租赁期限为贰年:自 2025 年4月 4 日起至 2027 年4月3日止为合同有限期限。
二、租赁房屋间数、租赁金额及付款方式
租赁门面房屋 壹 间,每间每年租金为 21000 元,两年租金共计为 42000 元整,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一次性足额交付第一年的租金21000元;第二年的租金21000元在****前一次性足额交付;逾期交付租金的视为违约,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按时将所出租的门面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交付时负责为乙方承租的房屋提供水源和电源。
2、监督乙方对承租房屋的合理使用,发现乙方在使用过程中随意改造房屋结构造成的损害,有权责令乙方进行赔偿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届满之日双方未达成新一轮的租赁合同时,有权立即收回所有出租房屋及附属设施。并对乙方人为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有权向乙方主张索赔权利。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本合同租赁期间,对所承租的房屋享有独立的使用权和经营管理权,自行承担租赁期间的全部责任或风险,承担本合同产生的一切税费。
2、乙方应合理的使用承租房屋,因使用不当造成的房屋及设施损坏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私自转租,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乙方应向甲方书面提出续租申请,在参加甲方公开招投标承租时,乙方在同等的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之日,双方仍未达成新的租赁协议的,应于当日将租赁的房屋返还给甲方。乙方在租赁期间对承租屋的装饰物、增添物及维修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作价给甲方,在不损坏房屋整体结构的情况下,能拆走的乙方拆走,不能拆走的无偿留归甲方所有。逾期拆除返还的,甲方有权处理,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4、本合同履行期间遇城市建设,政府征用和社区建设需拆迁时,本合同自行终止,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按乙方实际租赁的时间计算租金多退少补进行结算,乙方不得以拆迁腾退为由向甲方或建设方主张其他权利,无条件腾让。
5、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足额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视为乙方违约。逾期期间,乙方按照应付租金的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逾期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逾期支付期间的违约金。
6、乙方未在本合同终止之日或未在甲方解除合同通知的时间内返还租赁物,逾期返还期间,乙方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逾期返还违约金直至租赁物返还之日起。
五、其它条款及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的一些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备同等的效力。单方违约承担违约金1万元。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