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文件精神,经保山市****
一、公示时间:****至****。
二、具体地块信息及收回收购价格信息见下表
序号 | 土地使用权人 | 位置 | 宗地编号 | 土地用途 | 面积 (公顷) | 拟收回收购价格(万元) |
1 | 保山市永昌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青阳片区 | **** | 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 6.7572 | 15114.5104 |
2 | 保山市永昌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青阳片区 | ****GB00264 | 商业用地 | 3.1098 | 6987.7206 |
合计: | 9.87 | 22102.231 |
三、其他说明: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或邮寄形式向点击登录查看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保山市****
联系电话:0875—****,****
特此公告。
保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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