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及《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要求,点击登录查看对《武川县白音厂汉硅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审查结果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现予以通过,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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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审查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名单 |
序号 | 采矿权人 | 方案名称 |
1 | 武川县天工矿业有限公司 | 《武川县白音厂汉硅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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