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区****
南浔区****
变更公告
各竞包单位:
南浔区****【项目编号****】竞包文件重要通知内容如下:
1.本项目原发包文件第111页“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17.3.3(1)项: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30万元与第153页“竞包函附录”第5项: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10万元金额不一致,现以“竞包函附录”第5项: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10万元为准。
2.本项目原发包文件第111页“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21 | 20.4.2 | 第三者责任险(含安全责任险):投保次数为1次 保险费率: 2.5 ‰(编制竞包文件时,事故次数暂按一次计列) |
修改为
21 | 20.4.2 | 安全生产责任险(含第三者责任险):投保次数为1次 保险费率: 2 ‰(编制竞包文件时,事故次数暂按一次计列) |
3.清单编制说明里面“4.2、根据浙交〔2022]116号浙江省交通厅文件,安全生产责任险的投保金额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各章合计金额(不包括农民工工伤保险、工程一切险、安全生产责任险及安全生产费),保险费率为2‰;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覆盖第三者责任险,但不覆盖工程一切险。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应为第100章(不包括农民工工伤保险、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及安全生产费)至600章合计的3‰。”修改为4.2、根据浙交〔2022]116号浙江省交通厅文件,安全生产责任险的投保金额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各章合计金额(不包括农民工工伤保险、工程一切险、安全生产责任险及安全生产费),保险费率为2‰;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覆盖第三者责任险,但不覆盖工程一切险。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应为第100章(不包括农民工工伤保险、工程一切险、安全生产责任险及安全生产费)至600章合计的3‰。
特此通知!
本次通知的内容作为发包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发包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发包文件与此通知有冲突的,以此通知为准,发包文件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湖州和鑫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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