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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公安局液质联用仪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浙江金华 202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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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金华市****液质联用仪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元) 宁波美耀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
1 金华市****液质联用仪采购项目 金华市****液质联用仪采购项目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1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标专家抽取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舒科(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黄彩芳,倪燕群,陈玲玲,宋春涵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专家4 专家5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宁波美耀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62.0 60.0 66.0 60.0 64.0 62.4 22.12 84.52
1 浙江省科学器材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55.0 57.0 61.0 55.0 61.0 57.8 24.0 81.8
1 杭州蓝锐科学器材有限公司 35.8 43.8 39.8 37.8 43.8 40.2 30.0 70.2
1 徕恒(杭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4.6 24.6 24.6 24.6 28.6 25.4 21.85 47.25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货物类标准68%计算(不足1500元按照1500元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1129.04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

地 址:八一北街1055号金华市****

项目联系人(询问):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蒋林军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金华市****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代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金华市****

联 系 人: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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