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0.155566公顷 | 宗地坐落: | 东至浙江南路,南至060-02地块,西至永寿路,北至金陵东路 | ||
年限: | 70年 | 土地用途: | 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三类) | 项目名称: | |||
成交价: | 15733万元 | 受让单位: | 上海黄浦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备注: | 1、受让人须在已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附加图则和实施深化附加图则基础上进行方案设计,经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后进行地块的开发建设。 2、地上计容建筑总面积不超过8652.72平方米,其中经营性建筑总面积不超过8252.72平方米,分别为保障性租赁住宅90%(建筑面积7427.45平方米)、商业10%(建筑面积825.27平方米),具体以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阶段审定的方案为准。若后续为同一建设主体,本地块与黄浦区C010102单元051-04地块、054-03地块、055-01地块、056-01地块及宁海东路(部分)、云南南路(部分)道路地下空间地块、059-02地块及广西南路(部分)、永寿路(部分)道路地下空间地块、060-02地块的地上经营性建筑面积可进行统筹,统筹的调整幅度不得超过本地块规划建筑面积的10%。如因地块建筑面积统筹引起的用地性质、混合用地建筑面积比例改变,应经详细规划实施深化程序进行调整。建设方案应征询轨道交通主管部门意见。 3、公共服务设施:本地块应配建居委会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配建老年活动室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上述配套设施产权需无偿移交区政府指定部门。若后续为同一建设主体,其布局可在本地块与黄浦区C010102单元051-04地块、054-03地块、055-01地块、056-01地块及宁海东路(部分)、云南南路(部分)道路地下空间地块、059-02地块及广西南路(部分)、永寿路(部分)道路地下空间地块、060-02地块内统筹。 4、房屋土地权属:本地块进入道路红线以内的部分,其房屋土地权属分层确认:地上0-7米高度范围内的骑楼建筑立柱及占地、7米以上范围内的保留骑楼建筑及用地,其权属归受让人所有;地下-3米至地面以上7米间的空间(除骑楼立柱外)及用地属道路市**** |
二、公示期:**** 至 ****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单位地址:上海市****
邮政编码:200001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20349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