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械集中采购部门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医疗保障局,在汉部省属公立医疗机构和军队医疗机构,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药械集中采购部门点击登录查看《关于执行首批湖北省一次性精密输液器 医用胶片接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鄂药联采办〔2023〕13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为做好首批湖北省一次性精密输液器、医用胶片接续采购第三个采购年度的续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第三个采购年度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定
(一)一次性精密输液器
原则上采购周期内总协议采购量应为首年协议采购量的3倍,医疗机构按照每个年度协议采购量不低于上个年度实际采购量的95%,不低于同中选企业上个年度协议采购量进行确定。允许医疗机构在同一中选企业不同采购单元产品间进行调整。
对于第一个第二个采购年度中选企业的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完成后的增量,医疗机构在确定第三个采购年度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时,可增补质优价宜的中选产品进行协议采购量确定。
(二)医用胶片
医疗机构应结合临床使用云胶片和实体胶片等因素,原则上在第一个采购年度协议的中选企业中,合理确定第三个采购年度的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
二、第三个采购年度协议采购量的签订
各中选企业、有关配送企业和医疗机构原则上在****前,通过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采购平台,https:**** 号)相关程序和要求执行。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开辟绿色通道,督促各医疗机构和相关企业在省采购平台完成第三个采购 年度续签工作。各医疗机构、中选企业及其选定的配送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和规定时限在省采购平台完成第三个采购年度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三方配送关系确认以及线下合同签订等工作。
三、有关要求
各市、州医保部门要指导督促辖区内医疗机构按有关要求完成第三个采购年度续签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中选产品采购的监测和管理,确保完成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
其他事项等按鄂医保发〔2022〕51 号、鄂药采联办〔2023〕13号、鄂药采联办〔2023〕5号、鄂药采联办〔2023〕4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执行。续签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请及时向省医保部门和有部门报告。
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部门点击登录查看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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