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 自公告之日起,上述施工许可证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凡与以上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联系电话:0858-****),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