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三项措施”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一、“免申即享”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将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价格扣除比例提升至10%-20%;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服务项目和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份额提高至60%以上。
二、“严管重罚”净化政府采购市场环境
围绕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投标、评标、定标、履约、支付等全流程,深入开展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严打腐败及恶意竞标、围标串标、虚假投标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督促招标人依法履行主体责任,严厉惩处非法组织敲诈勒索、低中高结等乱象,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持续优化示范区****
三、“嵌入式”融资破解企业融资难题
落实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信贷支持,将“政采贷”纳入“中标通知书”中,实现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线上“数据传输办”,推动融资机构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绿色渠道,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融资效率,撬动更多金融资源精准流向中小微企业,破解企业融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