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区****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
盖章:(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监督部门) 发布日期:****
项目及标段 名称 | 安宁区**** | 交易编号 | **** | |||
招标人 | 招标人 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 机构联系电话 | **** | ||||
开标时间 | **** 09时30分 | 资格预审 地点 |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宁分中心第一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 | 公示结束 时间 | **** | |||
资格审查结果 | ||||||
序号 | 申请人名称 | 审查意见 | 备注 | |||
1 | 兰州鑫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甘肃兴晟远达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甘肃中恒创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4 | 甘肃起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5 | 甘肃三合恒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通过 | ||||
6 | 甘肃东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7 | 甘肃润易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8 | 甘肃兴晟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备注 | 1.公示中所填写内容需与投标文件中内容保持一致。 2.根据项目标段和包数增减中标候选人信息。 |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接收异议方式:接收地址为http://www.lzztbjd.cn:9002/website/complaint/index[兰州市工程建设招投标电子行政监督平台]),逾期不予受理。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向行政监督部门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投诉接收异议方式:“以书面形式在线提交”,接收地址为http://www.lzztbjd.cn:9002/website/complaint/index(兰州市工程建设招投标电子行政监督平台),联系电话:**** ****;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兰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