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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罗埠河大桥至白山枢纽段部分堤防防洪保障能力提升工程施工监理(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合肥 202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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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罗埠河大桥至白山枢纽段部分堤防防洪保障能力提升工程施工监理(二次)

二、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恒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

中标(成交)金额:壹拾壹万零伍佰元整(¥110500.00元)

三、评审专家名单

韩梅香、张胜祥、刘青林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联系电话: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点击登录查看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罗埠河大桥至白山枢纽段部分堤防防洪保障能力提升工程施工监理(二次)中标(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自行前往采购人处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合肥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合肥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殷工

电话:****

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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