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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资县财政局旗下营那支亥至红召庙沟通村公路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内蒙古乌兰察布 202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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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旗下营那支亥至红召庙沟通村公路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行政区域 卓资县 公告时间 **** 11:52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谢榕,张丽珍,曹风青
总成交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段耀辉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单位地址 卓资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呼和浩特市恒盛广场D座81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附件1 旗下营那支亥至红召庙沟通村公路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项目(二次)报价明细附件
附件2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pdf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旗下营那支亥至红召庙沟通村公路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 综合评分法 下浮率:12.00% 84.4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C**** 审计服务 旗下营那支亥至红召庙沟通村公路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项目 本项目结算审核 1 、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审核纪律和职业道德,开展竣工结算审核工作; 2 、成交供应商应独立完成造价咨询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造价咨询任务委托给其他 机构,并对出具的成果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 3 、成果文件(包含定案表等)须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格式出具,不得擅自更改; 4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制定严格的审核质量保证措施和项目档案管理制 度,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和记录项目审核的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 , 并对审核结论及成果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5 、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项目的有关信息,更不得 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审核的有关情况; 6 、不得向项目单位收取任何费用、提出与审核内容无关的要求,不得借造价咨询之机 承揽其它业务; 7 、要针对项目特点,采取实地踏勘、拍照录像、现场笔录等多种切实有效的办法,做 到审核项目实事求是。 8 、采购人将随时抽查项目的各项工作和人员在岗情况,对工作不称职的人员将按要求 给予调换或其他处罚; 9 、成交供应商出具的成果文件质量达不到采购人委托要求、在核查中出现严重差错、 超过评审及专项核查业务要求时间且没有及时书面说明或者说明理由不充分的,采购人 将相应扣减委托业务费用,情节严重的,将不支付委托业务费用。对成交供应商严重过 失或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评审报告的,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所审核的相关服务费用、采购 人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本项目的评审资料; 10 、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无法出具成果文件,或者造成项目延期的(未经采购人同意 的情况下),采购人按照咨询金额给予相应的扣除。 11 、成交供应商发生重大调整事项(如机构、管理层等重大调整事项)影响本协议履行 的,或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协议 且收回相关项目的审核资料。 12 、项目人员要求 (1)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须安排磋商文件承诺的工作人员,确保按照采购人的要求 开展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任务,保证固定团队服务于采购人,做到人员结构合理,并向 采购人报备,以便采购人随时抽查。如发现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调换项目负 责人、服务团队其他组成人员或将本协议项下评审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或以提 供虚假资料、以资质挂靠等方式谋取中标的,或者未按采购人要求更换工作人员的,有 权解除本协议目收回相关项目的审核资料; (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需提供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社保缴 费证明、人员劳动合同(退休人员提供)。 服务范围:本项目结算审核。 合同签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出具为止 严格执行国家标准 ,地方定额及行业 计价规则,符合采 购人的标准要求。 650,393.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谢*(采购人代表)、张**、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中标金额的1.5%计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卓资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呼和浩特市恒盛广场D座810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耀辉

电话:****

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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