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
受点击登录查看的委托,在恩施城建官方网站、“恩施城建”电子采购平台、“恩施城建”微信公众号、硒都网上发布工程类供应商入库公告:
1.特邀请符合要求且有意愿的工程类供应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提交入库相关资料(具体详见****《入库公告》),资料提交时间截止****24:00时。我公司拟定于****至6月25日进行2025年第二季度供应商入库资料审核。
2.工程类供应商在注册时需提供注册登记人的信息、联系方式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不能用承诺书代替)。
3.供应商入库后,与我公司来往接洽人员限定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及电子采购平台注册人,请供应商在注册时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注册人员安排。
4.物资库及其他服务类供应商库可随时办理入库手续,合格入库供应商需遵守点击登录查看《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及要求。
5.根据****发布的《关于调整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费的公告》的要求,各供应商入库及续费费用进行如下调整:
(1)工程类供应商:
新入库平台服务费金额由原5000元/年,下调至3000元/年;
续费金额由原1000元/年,下调至500元/年。
(2)物资类供应商:
新入库平台服务费金额由原2000元/年,下调至1000元/年;
续费金额由原1000元/年,下调至300元/年。
(3)其他服务类供应商:
新入库平台服务费金额不变,1000元/年;
续费金额由原1000元/年,下调至300元/年。
6.依据《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供应商续费的规定:未在电子采购平台内续缴平台服务费的,一个月内完成缴费的可恢复纳入原定级的供应商库管理;超过一个月的,按新入库规定办理。未缴费(续费)的不得参与采购活动或承接业务。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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