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氢能研究院长春智能光谷产业园标准化厂房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 吉林省氢能研究院长春智能光谷产业园标准化厂房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 项目编号 | **** |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龙湖大路以北、盛北小街以西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工程类别 | 总承包 | 建筑面积 | 20549.58平方米 | 投标最高限价 | 3186.7492万元 (设计费折扣系数0.7,建安工程费折扣系数:0.98) | ||||||||||||||||||
开标日期 | **** | 开标地点 | 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B208大开标室 | ||||||||||||||||||||||
中标工程范围 | 设计范围:将长春智能光谷产业园中A3#、A4#厂房根据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甲方”)完成的初步设计(含概算)以及相关需求进行改造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工作,并提供报“多审合一”的审批资料,编制范围详见设计任务书。具体设计内容如下:(1)长春智能光谷产业园(西地块)A3# 楼,高层丙类厂房,(科研类非劳动密集型厂房)占地面积:3428.35㎡,总建筑面积:12080.9㎡,4层,建筑高度:27.75m。建筑内部的楼梯间、电梯间、卫生间、设备用房不变,各层大车间,重新布局相应房间,根据甲方的需求,并重新装修(楼地面、墙面、天花)。(2)长春智能光谷产业园(西地块)A4# 楼,本项目为高层丙类厂房,(科研类非劳动密集型厂房)占地面积:2015.54㎡,总建筑面积:8468.68㎡,6层,建筑高度:31.10m。建筑内部的楼梯间、电梯间、卫生间、设备用房不变,各层大车间,根据甲方的需求,重新布局相应房间,并重新装修(楼地面、墙面、天花),并根据甲方使用条件,完成地下室顶部结构加固设计。(3)其他工作内容:厂家二次深化设计配合、现场服务(含设计变更)及后续服务(配合施工单位完成竣工图)等工作,水电气热等配套工程专业设计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配合甲方完成施工图审查等前期手续工作。施工现场及后续服务工作包括施工期间设计变更、主体验收、竣工验收、配合施工单位完成竣工图等工作。施工范围:按发包人、施工图纸的要求完成本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发包人指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含文明施工,含A4#楼、A3#楼装修改造工程、拆除工程、加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建筑智能化、弱电工程、建筑节能等。水电气热等配套工程专业施工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资质等级 | 质量 | 工期 (交货期) | 投标报价 | 综合评标得分 | |||||||||||||||||||
第一名 | 宝冶(长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生化、生物药)专业甲级 |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 设计周期:中标后3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计划工期:****至**** | 设计费折扣系数:0.6800,建安工程费折扣系数:0.9800 | ||||||||||||||||||||
第二名 | 长春丰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 |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 设计周期:中标后3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计划工期:****至**** | 设计费折扣系数:0.6700,建安工程费折扣系数:0.9800 | ||||||||||||||||||||
第三名 | 吉林省吉昌建设有限公司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 设计周期:中标后3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计划工期:****至**** | 0元设计费折扣系数:0.6950,建安工程费折扣系数:0.9700 |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职称 | 注册执业资格 | 评审专业 | ||||||||||||||||||||||
评委1 | 高级工程师 | / | 工程造价 | ||||||||||||||||||||||
评委2 | 高级工程师 | / | 建筑 | ||||||||||||||||||||||
评委3 | 高级工程师 | / | 工程造价 | ||||||||||||||||||||||
评委4 | 高级工程师 | / | 土木工程 | ||||||||||||||||||||||
评委5 | 高级工程师 | / | 工民建 | ||||||||||||||||||||||
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 | **** 至 **** |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联系人 | 李宁 | 联系电话 | **** | |||||||||||||||||||||
行政监督部门 | 长春新区**** | 联系人 | 纪沅成 | 联系电话 |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符合初步评审标准要求或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
1 | 宝冶(长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盛世●波西塔诺一期续建8栋楼及园区**** | 长春南湖实验中学(初中) | 长春南湖实验中学(高中) | |||||||||||||||||||||
2 | 长春丰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辽源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养结合综合改造项目一标段:装修工程 | 辽源市中医药产业孵化器项目施工一标段 | 单体中药生产项目1#~4#单体EPC总承包项目 | |||||||||||||||||||||
3 | 吉林省吉昌建设有限公司 | 农安县幼儿园建设项目 | / |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
1 | 宝冶(长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盛世●波西塔诺一期续建8栋楼及园区**** | / | / | |||||||||||||||||||||
2 | 长春丰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辽源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养结合综合改造项目一标段:装修工程 | / | / | |||||||||||||||||||||
3 | 吉林省吉昌建设有限公司 | 农安县幼儿园建设项目 | / |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职称证书 | 注册执业资格 | 证书编号 | 纳入评审计分获奖情况 | |||||||||||||||||||||
1 | 宝冶(长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李杨 | 高级工程师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吉****0698 | / | |||||||||||||||||||
2 | 长春丰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谷德国 | 工程师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吉****0559 | / | |||||||||||||||||||
3 | 吉林省吉昌建设有限公司 | 赵爽 | 工程师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吉****0261 |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 |||||||||||||||||||||||
形式 | 承保银行或担保公司名称 | 经营地址 | 联系电话 | ||||||||||||||||||||||
1 | 宝冶(长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保函 |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瑞祥支行 | 吉林省长春市**** | **** | ||||||||||||||||||||
2 | 长春丰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保函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广东省珠海市**** | **** | ||||||||||||||||||||
3 | 吉林省吉昌建设有限公司 | 保函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广东省珠海市**** | **** | ||||||||||||||||||||
详细评审环节中标候选人技术标得分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得分 | |||||||||||||||||||||||
1 | 宝冶(长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20.00 | |||||||||||||||||||||||
2 | 长春丰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2.00 | |||||||||||||||||||||||
3 | 吉林省吉昌建设有限公司 | 4.00 | |||||||||||||||||||||||
1.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表中“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证书编号只填写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是指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
5.表中所填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