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第七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的通知》精神,我市****
一、公示期为****至****。
二、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信件有效期以邮戳为准。单位反映的材料应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必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沟通核查。
三、联系人:黄京河;电话:****;地址:温州市****
附件:2025年温州市第七届中华经典诵写讲比赛结果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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