淠河防洪治理工程(裕安区段)相关服务项目四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淠河防洪治理工程(裕安区段)相关服务项目四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淠河防洪治理工程(裕安区段)相关服务项目四标段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淠河防洪治理工程(裕安区段)相关服务项目四标段 | ||||||
标段编号 | ****004 | ||||||
招标人 | |||||||
最高限价 | 陆拾伍万元整(650000.00元) | ||||||
代理机构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六安市裕安区恒生阳光城68栋A座2509室 联系方式:****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9时00分 | 计划工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止。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三一二地质队 | |||||
响应招标文件的 资格能力 | 无 | 投标工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止。 | ||||
地 址 | 蚌埠市**** | ||||||
投标报价(元) | 伍拾捌万伍仟元整(585000.00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 |||||
Z(18)1935 | |||||||
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安徽省凤阳县江山-大王府整合区金铅锌矿35万吨/年采选工程项目用地预审和报批技术服务项目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安徽省凤阳县江山-大王府整合区金铅锌矿35万吨/年采选工程项目用地预审和报批技术服务项目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华远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 资格能力 | 无 | 投标工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止。 | ||||
地 址 | 中山市**** | ||||||
投标报价(元) | 伍拾捌万肆仟元整(584000.00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陆龙平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 ||||
****8 | |||||||
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南岭路(金鸿公路-中阳大道)道路建设工程征地组卷报批技术咨询服务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南岭路(金鸿公路-中阳大道)道路建设工程征地组卷报批技术咨询服务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合肥市方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无 | 投标工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止。 | ||||
地 址 | 安徽省合肥市**** 国际智能语音产业园1—A栋9层 | ||||||
投标报价(元) | 伍拾捌万伍仟元整(585000.00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刘宗仁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 ||||
(****70 | |||||||
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阜南县界南河治理工程用地报批服务项目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阜南县界南河治理工程用地报批服务项目 | ||||||
公示时间 | ****至****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六安市**** 联系人:樊先生 联系电话:****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监督股。 地址:六安市**** 联系人:胡主任 联系电话:**** 3、对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监督股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监督股。 地址:六安市**** 联系人:胡主任 联系电话:****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