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或中止医药机构医保协议的公示
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以及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现对终止或中止医保协议的医药机构予以公示(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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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或中止医保协议的医药机构名单
序号 | 区划 | 机构名称 | 机构地址 | 业务类别 | 业务原因 |
1 | 蚌山区 | 安徽省绿十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米亚大药房 | 安徽省蚌埠市**** | 终止协议 | 主动申请 |
2 | 蚌山区 | 安徽省天行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蚌埠山水华庭店 | 蚌埠市**** | 终止协议 | 主动申请 |
3 | 龙子湖区 | 安徽省绿十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东安大药房 | 安徽省蚌埠市**** | 终止协议 | 主动申请 |
4 | 禹会区 | 蚌埠市康域大药房有限公司 | 安徽省蚌埠市**** | 终止协议 | 主动申请 |
5 | 禹会区 | 蚌埠市物美大药房有限公司张公山店 | 安徽省蚌埠市**** | 中止协议 | 主动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