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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城区涧河路以北、泰山路以西区域项目(宛城区人才公寓)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业分包 中标公告

河南南阳 2025-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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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城区**** 中标公告

(招标编号:****)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 中标人 中标价格
标段(包)[001]宛城区**** 南阳朴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81.645652万元
标段(包)[002]宛城区**** 南阳辉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70.253345万元
标段(包)[003]宛城区**** 河南奥悦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29.799813万元

二、其他:

宛城区****

中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宛城区****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 05月 22日

四、评审日期:2025年 06月 12日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中标情况

1标段:

中标人:南阳朴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

中标金额:****.52元

工期:365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2标段:

中标人:南阳辉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

中标金额:****.45元

供货期:365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3标段:

中标人:河南奥悦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

中标金额:****.13元

工期:365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七、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贾大多(组长)、马建东、尚东挺、方中秋、安海琴。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的计算方法的 80%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为:1标段:16132元;2标段:29944元;3标段:35984元,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交至代理公司。

九、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文件中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质疑函(邮寄、传真不予受理且授权代表需提交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可查询社会保险证明,提供查询方式及网页截图,书面质疑文件应该有质疑内容、法律法规依据及必须附有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确切来源依据、单位名称、公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1.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河南省南阳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2.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南阳市****

联系人: 陈女士

电话:****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河南省南阳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南阳市****

联 系 人: 陈女士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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