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4231南京至九江高速公路安庆月山至海口段及安庆海口至望江段项目征地拆迁跟踪审计(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G4231南京至九江高速公路安庆月山至海口段及安庆海口至望江段项目征地拆迁跟踪审计(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项目名称 | G4231南京至九江高速公路安庆月山至海口段及安庆海口至望江段项目征地拆迁跟踪审计(二次) |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赵工、**** | |||||||||
最高限价 | 95万元(子项目1:32万元;子项目2:63万元) | |||||||||
代理机构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绿地中心A座1301室、****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09时00分 | 计划工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负责的全部合同义务履行完成时止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安徽九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投标人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款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容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投标工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负责的全部合同义务履行完成时止 | |||||||
地 址 | 安徽省合肥市**** | |||||||||
投标价(元)/费率(%) | 778000 | |||||||||
项目负责人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 ||||||||
(2020)****、建[造]****03 | ||||||||||
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徽省及行业现行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达到合格标准。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1、沪渝高速广德至宣城段改扩建项目跟踪和竣工结算 2、固蚌高速建设项目跟踪和竣工结算审计 3、阜淮高速方集互通项目跟踪和竣工决算审计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1、沪渝高速广德至宣城段改扩建项目跟踪和竣工结算 2、固蚌高速建设项目跟踪和竣工结算审计 3、阜淮高速方集互通项目跟踪和竣工决算审计 4、G237六安马头至舒城万佛湖(金舒大道)工程(一期工程)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鑫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投标工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负责的全部合同义务履行完成时止 | |||||||
地 址 | 安徽省安庆市**** | |||||||||
投标价(元)/费率(%) | 919600 | |||||||||
项目负责人 | 范蕾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 |||||||
(2020)****、建[造]****18 | ||||||||||
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徽省及行业现行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达到合格标准。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1、S246太湖至望江公路太湖段改建工程征地拆迁及干线迁移跟踪审计 2、太湖县****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成文智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投标工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负责的全部合同义务履行完成时止 | |||||||
地 址 | 安徽省池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园一期综合楼206室 | |||||||||
投标价(元)/费率(%) | 950000 | |||||||||
项目负责人 | 姜龙华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 |||||||
********、建[造]****40 | ||||||||||
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徽省及行业现行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达到合格标准。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1、G205国道屯溪区**** | |||||||||
公示时间 | ****—****17时30分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翟工,联系电话:****。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科(联系电话:****)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