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机场设备更新项目-行李系统改造维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YJMHHW****)
公示结束时间: ****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运城机场设备更新项目-行李系统改造维修:
排名 | 公司名称 | 投标报价(万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
---|---|---|---|---|
1 | 民航成都物流技术有限公司 | 164.975300 | 达到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0 |
2 | 河源市宏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175.353200 | 达到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0 |
3 | 成都海晨实业有限公司 | 178.827100 | 达到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0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民航成都物流技术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
中标候选人(河源市宏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
中标候选人(成都海晨实业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民航成都物流技术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河源市宏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成都海晨实业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民航成都物流技术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河源市宏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成都海晨实业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及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三、其他
项目名称: 运城机场设备更新项目-行李系统改造维修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至****
第一中标候选人: 民航成都物流技术有限公司;综合总得分:85.30;投标报价(元):****.00;质量: 达到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工期:合同签订后经甲方通知30日历天完成设备维修,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第二中标候选人: 河源市宏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综合总得分:69.54;投标报价(元):****;质量: 达到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工期:合同签订后经甲方通知30日历天完成设备维修,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第三中标候选人: 成都海晨实业有限公司;综合总得分:69.30;投标报价(元):****.00;质量: 达到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工期:合同签订后经甲方通知30日历天完成设备维修,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运城机场
联系人: /
电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远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
联系人: 李工
电话: ****
电子邮件: ****@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方志远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业务专用章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