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
二、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紫薇大道街道办事处晨光社区**** | ||
三、相关当事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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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本情况 | ||
本机关于2025 年5月25日根据审计移交线索该单位代理的点击登录查看晨光社区**** | ||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八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 处于警告处分 2.两年内禁止代理政府采购业务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文峰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安阳市文峰区财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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