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塔岭镇东瓜川村实施产业发展巩固提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唯一标识码:(********6K112001)
1.招标项目公示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庄河市塔岭镇东瓜川村实施产业发展巩固提升项目
标段名称:庄河市塔岭镇东瓜川村实施产业发展巩固提升项目
标段编号:****
公示开始日期:2025年 06月 16日 公示结束日期:2025年 06月 19日
发布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沈阳农交中心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2.评标情况
2.1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质量 得分 排名
(日历天)
****.8
1 辽宁凯方建设有限公司 合格 66 95.94 第一名
1元
****.6
2 辽宁新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合格 66 87.80 第二名
9元
****.2
3 大连枫华建设有限公司 合格 66 86.39 第三名
5元
2.2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
1 辽宁凯方建设有限公司 衣庆禹 师·建筑工程(辽
****)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
2 辽宁新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唐聪 师·建筑工程(辽
****422)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
3 大连枫华建设有限公司 李妍 师·建筑工程(辽
****102)
2.3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总承包资质-建筑工
1 辽宁凯方建设有限公司
程-三级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总承包资质-建筑工
2 辽宁新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程-二级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总承包资质-建筑工
3 大连枫华建设有限公司
程-三级
3.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
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
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 10 日内持招标人的答
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4.其他公示内容
4.1 废标单位及废标原因
序号 废标单位名称 废标原因
/ / /
4.2 其他公示内容说明:/
5.监督信息
1.监督部门:庄河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人:刘明忱,联系方式:****。
2.招标负责人:刘客,联系方式:****。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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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庄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