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25FK110-GY096)
公示结束时间: ****
一、 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汽车衡及无人值守系统:
序号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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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青岛维特沃斯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3.8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天; |
2 |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青岛维特沃斯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刘志华无相关证书; |
3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青岛维特沃斯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1.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具有采购货物的生产(制造)或经营资格。 3.代理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注册期满一年。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5.代理商须提供厂家区域代理授权书,生产厂家直接投标的必须提供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 6.称重传感器、称重显示仪表、秤台、称重软件均为同一厂家生产(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并且新增汽车衡及操作软件需兼容正在使用的汽车衡称重仪表数据实现两台汽车衡数据共享。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青岛维特沃斯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经使用单位技术人员认定入围厂家都满足标书技术要求,并经过与入围厂家的洽谈,谈判小组共同选定青岛维特沃斯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为中标候选人; |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书面递交至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
三、 其他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四、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
五、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辽宁省抚顺市****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 孙宪
电 话: ****
电子邮件: ****@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社员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人之签名)韩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