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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龙岗中心学校教室装修改造工程(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芜湖 202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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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龙岗中心学校教室装修改造工程(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14:48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火龙岗中心学校教室装修改造工程(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强楼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芜湖县****

成交金额:394265.2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火龙岗中心学校教室装修改造工程(二次)

施工范围:本工程建设地点为安徽省芜湖市。本次采购工程为火龙岗中心学校教室装修改造工程,主要涉及火龙岗中心学校明德楼、求真楼和创造楼教室装修、安装部分改造。具体详见图纸设计及清单。

施工工期:30个日历天

项目经理:何国华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皖****2641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巧中、曹丽、 丁长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中标金额计算(计算公式:如中标价低于 100 万元,则代理费=中标价× 1.2% ; 如代理费计算低于 3000 元的按 3000 元支付。

收费金额:473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1)亳州梓鹏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提供承诺函,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安徽权恒建设有限公司:未按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提供承诺函,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3.成交供应商业绩:(1)怀远县魏庄镇2023年乡村振兴资产收益建设项目;(2)芜湖市****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省煤田二队,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投诉。

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安徽慕嘉产业园1栋410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芜湖市****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涛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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