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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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广播电视传媒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南昌鑫诚艺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江西珲墨承艺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江西聚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厦门市**** | 10,800,022.00元 | 98.16 |
采购包1(歌剧《郑成功》):
服务类(厦门广播电视传媒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南昌鑫诚艺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江西珲墨承艺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江西聚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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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艺术创作、表演和交流服务 | 歌剧《郑成功》 | 歌剧《郑成功》 | 以歌剧的形式呈现,在点击登录查看演出。 | 歌剧《郑成功》编剧、导演、作曲、所有舞台美术设计部分(包括舞美设计、灯光设计、多媒体设计、人物造型设计、音响设计等)、制作部分(包括服装、道具、舞美、多媒体),直至本剧目正式对外公演 | ****完成完整创作;2025年10月-2025年12月完成排练;首次演出时间:2025年12月 | 项 | 详见整体响应文件 | 10,800,022.00 |
采购人代表: | 刘小云 、 胡琦飞 |
评审专家: | 汪宗耀 、 钟积锋 、 卢绳恩 、 柳艺娜 、 陈荣忠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单个采购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服务项目采购多年的按多年总金额计算),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0%;(100万元,500万元],0.80%;(500万元,1000万元],0.45%;(1000万元,5000万元];0.25%。(2)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3)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中标后可享受代理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5)服务项目非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续签合同的,供应商可向代理机构办理退还相应服务费。(6)服务费缴交账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非矿支行; 开户名:点击登录查看; 账号:****1064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歌剧《郑成功》:6.43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联合体成员:南昌鑫诚艺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南昌市****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
联系方式:****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许晓靖、陈志生、杜亚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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