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弋阳至南丰高速公路(黎川段)新建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龙安镇)
龙安镇井戈村、水尾村、龙安村、宋洲村、院前村、东堡村及村民:
根据省政府高速公路建设部署要求及我县发展的需要,依据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
一、拟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龙安镇井戈村黄源组、金沙地组、井戈组、老里源组、芦家排组、墩田组、上洋组、新里源组、增坑组、忠心桥组,水尾村黄泥嵊组、朱氏坑组、李家组,龙安村横街组、塘一组、塘二组、文一组、文二组、危下组,宋洲村里龙组、潭水泉组、新安组、新建组、余家组,院前村流坊组、塘头组、五通组、朱山组、红林组,东堡村隘上组、洪家组、桥背组、圩上组、姚家组、瑶前组,面积约2083亩(面积、权属和地类以最终现场调查结果为准)。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途为公路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安排
本预公告下发后,将适时组织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青苗、附着物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进行现状调查,请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有关要求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被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青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建物一律不予补偿。
五、告知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至****。
特此告知。
联系单位:黎川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员:张学平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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